近日有申报高级教师事宜,但也就此想到了一个很难搞的问题。
在申报晋升高级的几大条件中,三类学校老师的最被动一个问题是,教学成绩无法“优秀”或“较优秀”。 由此认为,这类学校的老师们的职称评审及晋升方面如何操作,就应该是这些老师本身非常关注、也应受到有关部门足够重视的问题。
说到这些学校的教学成绩,具体量化的话,各科各类指标在全地区的排名基本处于垫底层次,且整个地区在教育教学水平上大体属于三类即落后区域,所以,这类学校,像我们学校可以这样说,是差中更差的,基本没有哪些科目的重要指标如平均分及优秀率等是可观的,平均分基本不及格,甚至连一些传统较易科目如语文科,也是只有可怜的四五十分,其他科目更不待言;许多科目的优秀率则无法有“零的突破”。这是必然性的事实。
那么,这就是否意味着我们这类学校的老师由此无法申报高级了呢?若是就此一硬性条件将我们拒之门外,申报高级只能是重点学校“教育教学成绩优秀”老师专利的话,这教育的公平性从何体现?而无数事实深深证明,生源不好,把成绩“多年一直很差”的学生教成成绩“突然很优秀”的学生,这种可能性几乎等于零。
另外一个与此情况有关的问题是,上级部门总是喜好将各种荣誉及衔号、各种课题研究等划拔到“重点”学校及其老师,而这些“各种”又恰恰是评职称的重要筹码。
而论文等其他条件,则是另一方面,此从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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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下说的可能不太明白细致,但大概意思表达是有的。
希望有关各位响应响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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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沈阳说,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,人活着,钱没花了;
赵本山说,人生最最痛苦的事情是,人活着,没钱花了。
他们这是就物质层面的说法。
其实,从精神意义上说,人生最最最痛苦的事情是:
明知这是不公平的,却无力改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