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中国之声《全国新闻联播》今天(9月7日)报道,人社部、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设置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、创新评价机制。人社部今天明确,将在2017年左右实现常态化评审,实现新制度入轨。建立于1986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规定,中学教师职称最高为副高级,小学为中级。如今,这块天花板即将打破。《意见》明确,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,分为初级职务、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,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。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强调,在职称评定上,今后还将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,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不做外语成绩、论文发表的刚性要求。
另据中国政府网今天报道,1270万中小学教师,即将收到国务院发出的一份“大礼包”。李克强总理8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,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
教育部: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不再硬性要求外语及论文
江苏泰州中学党委副书记殷荣安:一般中学教师大概在35到40岁之间,就能够拿到“中学高级教师”职称。到顶以后,就没有新的追求了。设立了正高级职称,解决了产生职业倦怠感的问题。
在改革试点中,山东和吉林两省共吸引了3500多名硕士以上人才投身基础教育。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,新的职称制度使中小学教师拥有和教授、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,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终身从教:
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,新的职称制度使中小学教师和科研院所、高等学院教师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。
在职称评定标准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要改变从前片面强调论文、学历的倾向,重视一线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和成绩。建立以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,采取说课讲课、面试答辩、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。
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邬志辉:凭教师的教学业绩,这是比较好的。很多情况下,很多老师即使发表了一些论文,并不代表他们的教学实践能力,甚至是学生和家长的爱戴程度都同步提高,不是这样的。
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强调,在职称评定上,今后还将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:
刘利民:对于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,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,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。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不做外语成绩、论文发表的刚性要求。
此外,《意见》特别强调,中小学教师岗位若有空缺,教师可以跨校评聘。一些地区可以通过降低薄弱学校教师岗位评聘条件等倾斜政策,促进老师在学校间的合理流动,达到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的目的。
李克强向1270万中小学教师发出大礼包
长期以来,在基层一线从教的中小学教师,整天“围着学生转”,工作操心多压力大,但事业上升通道相对狭窄: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教师,最高职称只能评到“副高”,职业发展面临“天花板”;一些实际教学过程中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,因为不善于做科研、写论文,很难获得应有的职称和待遇;甚至,在一些地方,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,还出现了“行政权力过大”、“暗箱操作”等“潜规则”。
为了破解这些难题,2009年,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在山东省潍坊市、吉林省松原市和陕西省宝鸡市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;2011年9月,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;而在今年8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,这项改革正式在全国全面推开。
李克强在常务会上指出,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,对于优化配置资源、加强基础教育师资保障,具有重要意义。一些媒体则形象地比喻称,在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,国务院推出的各项改革举措,堪称一份“节日大礼包”。
“大礼包”里面有哪些“干货”?首先,是“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”。改革后,原本分设的中学、小学教师职称(职务)系列被统一为初、中、高级,并设置正高级职称,打破了基层的中小学教师的职业“天花板”,让小学老师也有机会评上“教授级”职称,从而拓展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,提升他们的职业地位。
其次,改革也修订了原有的职称评价标准,更加注重师德、实绩和实践经历,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。这不仅让疲于“发论文”的中小学教师“松口气”,更重新树立了一种更加科学的用人导向,引导教师更加愿意在一线从事教学,更有动力去农村或边远地区执教。
第三,本届政府大力推动的“公开”理念,也贯穿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。李克强总理明确,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,并公示结果、接受监督。从而让职称评定的过程不仅更加科学,也更加公开透明。
第四,此次改革力推“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”,既防止出现“有岗不聘”的现象,确保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及时兑现,又用制度鼓励教师从中学到小学、从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任教,促进中小学教师资源优化配置,真正实现“人尽其才、才尽其用”。